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区商务委《静安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静安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的实施方案
为积极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十二届市委二次全会部署,大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围绕静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示范区建设,着力政策集成与行动创新,实现消费环境系统性优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十二届市委二次会议和二届区委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建设目标,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落实“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以更好满足需求、创造需求、引领需求为导向,聚焦消费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堵点痛点问题,着力破除制约消费扩容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吸引集聚全球优质消费资源和服务要素,提升优化线上线下消费体验度和满意度,有效促进消费全面恢复、稳步增长、能级提升,打造国际一流消费环境标杆区域。
二、主要任务
(一)升级消费类企业准入准营服务
通过程序优化、业务整合、政策落实,便利消费类企业证照办理,完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检查,助力消费类企业干事创业。
1.深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1)持续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健全完善行业综合许可全流程管理制度,推进行业综合许可从新办向变更、延期、注销全环节拓展,逐步扩大改革行业范围。(责任单位:区审改办)(2)在更多高频次办理事项上深化“一件事”改革。实施企业高频证照变更联办“一件事”,优化证照变更与企业变更登记全程网办系统功能,在企业登记流程中嵌入环境许可告知性提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3)提升企业登记便利度。运用企业登记数字化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扩大“静安标准化住所”“易码办”试点,推进落实歇业备案制度的“一口办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持续改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分类分级检查。(1)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梳理消防验收环节审核要点,加强对消防验收标准的解读和对现场验收人员的培训力度,优化验收审核办理效率和流程。(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2)进一步落实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分类分级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措施。加强事前指导和服务,有效降低事后检查不通过比例。(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
3.优化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1)大力推广经营场地“云核查”。利用“智慧云核查”“一网通办”平台,申请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可在客户端或微信公众号上传图纸及现场照片,审核人员通过图纸照片可随时开展指导与审核,一次告知需整改事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2)积极推广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措施。符合规定的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的门店,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变更、延续等事项时,区市场监管局当场受理许可申请,免于现场核查,直接作出许可决定。(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3)落实部分食品经营许可业务告知承诺审批政策。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仅限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且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及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的,均可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二)促进消费市场供给活力多元
通过政策创新、主体培育、氛围营造,更好集聚全球优质商品和服务,推动消费潜力挖掘与释放,促进消费市场供需两旺、活力升级。
4.优化进口商品通关服务。(1)深化进口服装便利化制度创新。指导企业积极参与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进口服装采信要求的公告等政策改革。对海关实施采信的进口服装,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委托采信机构进行检验;海关依法采信检验结果,作为合格评定的依据,免于实施抽样检测。(责任单位:区商务委、海关)(2)持续释放AEO政策红利。联合海关,发挥政策宣讲会等作用,让区内海关AEO企业充分享受海关绿色通道、简化手续、降低监管频次等一系列优惠措施;建立完善重点企业培育名单,做好政策解读、信用培育,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成为海关AEO企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委、海关)(3)探索进口化妆品样品通关便利化措施。对于进口用于注册或者备案检验的化妆品样品,以及用于企业研发的非试用化妆品样品,符合一定要求的,可以免予提供进口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者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并免予进口检验。(责任单位:区商务委、海关)(4)争取自贸区政策优先复制。加强与海关合作,争取自贸区进口商品检验检疫相关政策的优先复制、同步实施。针对国际时尚与节庆活动中小规模多品类进口商品,联合海关探索便捷高效的快速通关模式和一站式窗口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委、海关)
5.培育发展新型电商平台。(1)支持商场商圈开发线上平台。形成打通线上线下的全域数字化运营体系,通过整合“人货场”资源,创新发展个性化、柔性化服务,释放经济发展新动能。(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科委)(2)引育消费品跨境交易平台。发挥静安区商贸业发达的资源优势,推动消费品跨境交易平台建设,提升静安“买全球”“卖全球”的资源配置能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委、海关、区科委)(3)鼓励发展总部企业电商平台。引导总部企业借助“总部+平台”模式汇聚流量、协作共享,将销售推往全国,实现创新突破、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科委)(4)建设特色直播电商平台。支持有条件、有基础的园区、企业建设“特色直播电商平台”“直播电商基地”,聚集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直播电商机构和直播人才。(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科委)
6.创新节庆活动平台。依托“五五购物节”、上海国际美妆节、静安国际嘉年华等重要节庆活动平台,借助“云逛街”、消费体验分享等新消费模式,打造商旅文体多元联动、跨界融合的消费场景,积极引入体育赛事、潮流运动等体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开展静安现代戏剧谷、爵士音乐节、咖啡文化节等活动,推动消费内容、消费模式和消费场景升级。(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
7.优化文化演出管理。(1)推动“演出活动一件事”改革。将举办大型演出活动涉及的营业性演出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等审批服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施行并联审批、全程网办。(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2)探索演艺新空间试点工作。与上海市演出行业协会等组织合作,推动演艺新空间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创新。(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3)规范促进文化新业态发展。进一步完善静安区密室剧本杀剧本备案细则,加强对文化新业态发展的监测、监督、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
8.规范广告、外摆、招牌、促销等事项办理流程和标准。(1)完善户外广告设施管理配套制度。编制静安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优化户外广告审核审批流程。拟编制南京西路广告、店招等规范导则。(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2)规范特色小店外摆经营行为。制定完善相关意见细则,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店开展“外摆位”经营,对外摆时间、摆放范围实施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务委、各街镇)(3)调整优化户外招牌执法管理模式。按照“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城市运行安全的要求,制定出台相关意见细则,对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的执法管理模式进行调整。成立南京西路综合执法联盟,进一步加强街面环境管控。(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4)建立区内重大商业活动联动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开展各类营促销活动,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优化活动管理工作流程,加强对企业的指导与服务。(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委)
(三)打造“上海购物”创新创意实践高地
通过厚植消费土壤、彰显区域特色,深度拓展静安独特优势,不断提升免退税消费便利度、持续激发老字号消费魅力、深度创新数字消费,做强首发经济、做优夜间经济、做特品牌经济,依托多元形态强化复合引力,推动静安消费近悦远来。
9.完善免退税政策措施。(1)积极推进区域免税店运营提升。依托上海市中心唯一一家免税商店——国药中服免税上海店,加强与海关等部门的沟通,丰富免税商品种类,提升免税消费便利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委、海关)(2)优化南京西路离境退税示范街区服务功能。持续推进“即买即退”试点,深化恒隆广场离境退税即买即退集中退付点服务功能,推进有条件的商场设立集中退税点,鼓励更多符合条件、有试点意愿的优质商户加入退税即买即退服务行列。建立离境退税服务网络,持续推进离境退税商店扩围,丰富退税商品种类,优化退税流程;细化明确离境退税商店的日常管理措施,开展常态化规范管理。优化境外人员支付便利环境,支持国有商业银行、银联商务联合VISA、万事达卡等推进线下商户POS机全面受理外卡线下刷卡交易;鼓励商场、商户在收银台醒目位置张贴外卡组织标识;支持支付宝、微信、中国银联、万事达、VISA结合各自方案,推出境外人员移动支付和线下支付中英文指南,以便境外人员识别并放心消费。(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税务局、区金融办)(3)推动保税展示交易落地。积极对接自贸区政策创新,鼓励保税展示交易业务发展,支持区内企业承接相关展示和销售等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委、海关)
10.提升静安首发经济能级。(1)打造首发经济地标。深化静安“新品首发地示范区”建设,更好发挥首发经济引领潮流、定义时尚的功能和对外辐射作用,提升静安首发经济的整体优势和综合效应。支持上海展览中心等载体打造成为全球新品发布地标,鼓励举办各类高能级消费展会、先锋展览、时尚走秀、品牌首发。不断巩固发展地标性高端商业综合体,吸引高能级品牌首店、旗舰店、主题店、概念店、城市店、黑标店等入驻。支持电商服务平台打造全球新品网络首发平台。(责任单位:区商务委)(2)大力发展高端消费和品质消费。推动国内外知名高端品牌、新兴时尚品牌、生活方式品牌集聚,积极发展高级定制、一站式高端专项服务和特色体验。(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11.丰富和深化夜间经济。(1)推动潮流夜市、市集活动等蓬勃发展。综合考虑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消费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公共区域用于外摆位、集市、分时段步行街等经营活动,开展商圈景观灯光、街头小品、环境卫生等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2)推动“夜间经济”与“露台经济”融合发展。发挥露台经济联盟优势,鼓励更多企业依托丰富的露台资源持续推出特色活动,开发一批常态化、特色化、品质化的夜间体验活动,打造融合夜购、夜食、夜娱、夜秀、夜动的“露台经济”。(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12.推动商业数字化创新。(1)夯实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对接上海市“1+16+X”5G基站布局规划体系,提升新一代基础设施在各类消费场景中的数字化服务能力。完善重点商圈数字人民币受理环境建设,丰富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区科委、区金融办、区商务委)(2)丰富智慧商业应用。引导各商圈、商场及各商业运营主体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提升基于大数据的经营决策、消费分析、全渠道营销等智慧经营能力,实现精准营销、虚拟导购、智能购物、AR互动、无感支付、智慧停车等功能,提升消费者体验感、商户经营效率和商场服务能级。(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商务委、区城运中心)(3)打造标杆应用场景。鼓励商圈通过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引入,打造一批“数字商圈无忧购”示范场景。推动多元场景融合,将商圈建设与休闲、娱乐、展演等功能,与艺术、时尚、科技等元素,与博物馆、剧院、会展等街区有机结合,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场景。(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科委)
13.孵化培育新消费品牌。聚焦新消费品牌企业和新消费品牌孵化机构,建立静安区新消费品牌孵化政策体系,鼓励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优化国际国内优质品牌矩阵,营造新消费品牌发展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14.鼓励老字号品牌创新发展。深入实施“老字号焕新计划”,按照“一品一策一方案”,支持老字号发布“国潮新品”,加快产品迭代更新。鼓励老字号提供现场设计、私人定制等个性化服务,并利用互联网、社交网络平台,线上线下融通发展。支持老字号探索国际化发展,进免税店、上跨境电商平台,参与老字号博览会、中国品牌日、进博会等重大展会,扩大老字号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国资委)
(四)完善消费类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通过提升政府监管规范化、人性化水平,优化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推广轻微免罚与柔性执法,强化恶意职业索赔治理,优化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环境。
15.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整体效能。(1)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完善分级分类“信用+智慧”监管,探索在更多领域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探索信用修复便利化举措。(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2)提升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性。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对象库、人员库“两库”,规范随机抽查程序,合理设定检查频率,主动向社会公开抽查事项、计划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查公开透明。开展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升执法检查效能。(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6.推广实施“轻微免罚”制度。(1)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措施。对市场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相关清单规定的,免予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消防救援支队)(2)大力推进柔性执法。在行政执法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17.依法处置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规范和治理影响营商环境的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严厉打击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过程中存在的涉嫌敲诈勒索、诈骗、滥用投诉举报权等行为。在投诉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各环节,尝试建立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分类管理、分类指导。(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五)优化贴心服务安心消费良好环境
通过畅通机制、强化职能、细化举措,推动企业服务“有形化”“品牌化”“实效化”,推进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公正,助力消费类企业安心经营、大胆创新;通过服务升级、信用防护,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升级,为市民提供安全友好、放心舒适的消费新体验。
18.提升企业服务能级。进一步完善消费类企业服务体系,建立服务专员制度,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活动,听取企业在商圈建设、商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解决企业诉求。对于涉及消费环境的12345等相关投诉采取快诉快办,投入最高标准的网格化综合巡查及相关处置。(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投资办、各街镇、区城运中心)
19.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子系统应用。结合区域产业特点,为国际品牌、新消费品牌、老字号、网红店铺等重点对象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支持工作。发挥商标受理窗口和公共服务网点的服务作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发挥维权工作站海外维权作用,探索建立海外维权工作站。发挥“静安区‘卫企’经济犯罪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联盟”作用,提高企业抵御经济犯罪刑事法律风险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性融资补贴机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20.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1)优化退换货服务。继续推进线下零售企业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工作,并扩大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2)推进信用商圈建设。推出静安区“商圈+信用大数据”系列应用,向商圈经营者、入驻商户、消费者等全方位、多维度、更直观的呈现商圈信用状况,营造国际一流的数字生态以及购物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区商务委)(3)强化经营主体的宣教监督。加强对联网企业、商圈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宣教培训和引导,提高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围绕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消费问题,开展相关领域经营主体的社会监督,不断促进消费环境优化。(责任单位:区消保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实施机制
充分发挥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职能,建立多部门会商与协同机制,各任务责任部门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共同形成推动方案落地合力。
(二)深化政策研究,强化财政支持
加强总部经济、数字消费、海关监管等相关领域与对标研究,做好政策设计与储备工作。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将消费环境打造融入总部经济、品牌建设、老字号发展、白领午餐等政策体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消费监测,加大政策宣传
针对在线消费、高端消费、服务消费、外来消费、夜间消费等重点领域,以及南京西路、苏河湾、大宁等商圈,探索加强统计指标研究和消费数据监测,多维度分析静安消费市场现状与趋势。积极开展优化消费环境政策宣传,突出重点开展政策解读与辅导工作。
附件:静安区优化消费环境任务清单
附件
静安区优化消费环境任务清单(共5个领域46项任务措施)
序号 |
改革事项 |
具体举措 |
责任单位 |
一、升级消费类企业准入准营服务 |
|||
1 |
深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
持续推进“一业一证”改革 |
区审改办 |
2 |
在更多高频次办理事项上深化“一件事”改革 |
区市场监管局 |
|
3 |
提升企业登记便利度 |
区市场监管局 |
|
4 |
持续改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分类分级检查 |
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
区建设管理委 |
5 |
进一步落实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分类分级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措施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
6 |
优化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
大力推广经营场地“云核查” |
区市场监管局 |
7 |
积极推广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措施 |
区市场监管局 |
|
8 |
落实部分食品经营许可业务告知承诺审批政策 |
区市场监管局 |
|
二、促进消费市场供给活力多元 |
|||
9 |
优化进口商品通关服务 |
深化进口服装便利化制度创新 |
区商务委、海关 |
10 |
持续释放AEO政策红利 |
区商务委、海关 |
|
11 |
探索进口化妆品样品通关便利化措施 |
区商务委、海关 |
|
12 |
争取自贸区政策优先复制 |
区商务委、海关 |
|
13 |
培育发展新型电商平台 |
支持商场商圈开发线上平台 |
区商务委、区科委 |
14 |
引育消费品跨境交易平台 |
区商务委、海关、区科委 |
|
15 |
鼓励发展总部企业电商平台 |
区商务委、区科委 |
|
16 |
建设特色直播电商平台 |
区商务委、区科委 |
|
17 |
创新节庆活动平台 |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 |
|
18 |
优化文化演出管理 |
推动“演出活动一件事”改革 |
区文化旅游局 |
19 |
探索演艺新空间试点工作 |
区文化旅游局 |
|
20 |
规范促进文化新业态发展 |
区文化旅游局 |
|
21 |
规范广告、外摆、招牌、促销等事项办理流程和标准 |
完善户外广告设施管理配套制度 |
区绿化市容局 |
22 |
规范特色小店外摆经营行为 |
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务委、各街镇 |
|
23 |
调整优化户外招牌执法管理模式 |
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 |
|
24 |
建立区内重大商业活动联动机制 |
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委 |
|
三、打造“上海购物”创新创意实践高地 |
|||
25 |
完善免退税政策措施 |
积极推进区域免税店运营提升 |
区商务委、海关 |
26 |
优化南京西路离境退税示范街区服务功能 |
区商务委、区税务局、区金融办 |
|
27 |
推动保税展示交易落地 |
区商务委、海关 |
|
28 |
提升静安首发经济能级 |
打造首发经济地标 |
区商务委 |
29 |
大力发展高端消费和品质消费 |
区商务委 |
|
30 |
丰富和深化夜间经济 |
推动潮流夜市、市集活动等蓬勃发展 |
区建设管理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
31 |
推动“夜间经济”与“露台经济”融合发展 |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
|
32 |
推动商业数字化创新 |
夯实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 |
区科委、区金融办、区商务委 |
33 |
丰富智慧商业应用 |
区科委、区商务委、区城运中心 |
|
34 |
打造标杆应用场景 |
区商务委、区科委 |
|
35 |
孵化培育新消费品牌 |
区商务委 |
|
36 |
鼓励老字号品牌创新发展 |
区商务委、区国资委 |
|
四、完善消费类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
|||
37 |
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整体效能 |
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 |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
38 |
提升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性 |
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
39 |
推广实施“轻微免罚”制度 |
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措施 |
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
40 |
大力推进柔性执法 |
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
|
41 |
依法处置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 |
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
|
五、优化贴心服务安心消费良好环境 |
|||
42 |
提升企业服务能级 |
区商务委、区投资办、各街镇、区城运中心 |
|
43 |
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 |
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
|
44 |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
优化退换货服务 |
区市场监管局 |
45 |
推进信用商圈建设 |
区商务委 |
|
46 |
强化经营主体的宣教监督 |
区消保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