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加快经济恢复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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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现将我局《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加快经济恢复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加快经济恢复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长宁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暖才惠企政策措施》、《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挥登记注册职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有力有序推动长宁经济加快恢复和重振,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践“云审批”模式,激发市场活力

  围绕市场主体实际需求,探索实践“云审批”模式,推行“线上办”、“容缺办”等系列便利化举措,推动实现不见面、无接触办理。

  (一)实行“线上办”服务

  依托“一网通办”平台,不断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办理员工“五险一金”和银行预约开户等“一窗通”集成式开办服务。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数字化整体转型,提高全程网办率,为申请人提供网上申报、网上签署、网上核准、网上发照等全流程无纸化在线服务,实现全程网办主体类型“全覆盖”、业务事项“全环节”、申请办理“全天候”。

  (二)实行“容缺办、远程办、承诺办”服务

  拓展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注册许可容缺办理事项清单》,对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疫情防控、重点项目等相关市场主体申请,开辟绿色通道,专人办、马上办。对确有困难无法到现场或者通过寄递方式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原件的,可通过“远程预审+申请人承诺+后补纸质材料原件”方式办理。对需办理公证认证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因疫情原因无法办理认证的,暂免收取认证文件。

  (三)实行“即刻办”

  对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注册许可事项,由原来的“一审一核”转为“窗口独任审批”,即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当场核准、当场打印、当场发证,确保申请人只跑一次。对需实地查看场地的餐饮、药械等许可类事项,推出提前服务,由专人指导经营场所合理布局,先行开展现场预审、在线审查整改情况,大幅提高现场核审通过率,减少申请人跑动。

  二、提供延期办理,提振市场信心

  对疫情期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申报年报等事项的,提供延期办理举措,消弭疫情对市场主体带来的影响。

  (四)延长相关许可资质证件有效时限

  对《食品经营许可证》、《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有效期在2022年3月28日后届满,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办理延续手续的,许可证有效期视为延长至6月30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2年3月1日(含3月1日)后有效期届满,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暂时无法重新进行健康检查的,有效期限视为顺延至2022年6月30日。

  (五)延长简易注销申请时限

  市场主体申办简易注销登记的,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办简易注销登记。对市场主体因疫情原因期满未能及时申办登记的,可延长30日。对超过延长时限仍无法申办的,引导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新公示。

  (六)延长市场主体申报年报截止时限

  延期各类市场主体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截止时间,其中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截止时间由2022年6月30日调整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时间由2022年6月30日调整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做好纾困帮扶,助力复工复产

  主动应对疫情给市场主体带来的实际影响,及时跟进纾困帮扶举措,全力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提供更优质服务。

  (七)推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

  2022年4月至12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至现行标准50%,减缓企业特种设备检测成本压力。

  (八)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

  加大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力度,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航运交通、公用事业、金融领域相关企业,重点检查惠企价费政策落实情况、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收费行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航运交通领域收费行为、金融领域收费行为,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不执行优惠收费政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重复收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积极推动各项惠企降费和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负担,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九)推进信用修复便利化建设

  为企业和个人申请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提供便利,实现全程网办。简化多平台信用修复手续,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人只需通过“一网通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或“信用中国(上海)”网站中任一渠道提交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经部门审核符合修复条件的,相关网站上的公示信息“一次申请、同步撤下”。

  (十)扩大免于现场核查范围

  申请人申请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各类饭店、饮品店、甜品站),经营项目不涉及冷食、生食以及冷加工糕点、鲜榨饮料,且食品处理区面积小于20㎡的,经申请材料审查后,可以免于现场核查。申请人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变更、延续,前三个月内已接受过行政许可的现场核查,检查结论为通过或整改完成,本次许可条件不发生变化的,可以免于现场核查。区市场监管局直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一)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能力

  鼓励企业用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扶持政策缓解因疫情带来的资金压力。通过线上培训、宣讲会和方案分享会等形式协助企业充分挖掘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内在价值,拓宽融资渠道,运用新的灵活的知识产权金融产品为金融纾困。辅导企业利用专利质押登记网办应急流程。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网上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并通过指定邮箱申请专利权质押通知书电子版本,保障疫情期间亦可及时办理登记。

  (十二)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严格按照市、区两级《免罚清单》的要求不予处罚,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说服教育、普法宣传、行政指导等方式,引导经营者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

  (十三)加强政策咨询辅导宣传

  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网上服务系统网址、人工咨询服务电话、邮箱以及通信地址等信息,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办事指南、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限,确保市场主体能找到人、找对人。通过窗口、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询辅导,加大联系走访企业力度,密切关注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阶段的运行状况和政策诉求,建立诉求快速响应和问题高效处置机制。对不同类型的复工复产市场主体提供精准有效服务,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助力市场主体快速复苏,经济社会恢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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