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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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的通知

沪经信节〔2024〕535号

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委)、生态环境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降低施工噪声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减少对现场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的伤害,现组织开展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土方机械:压路机(振动、振荡)、压路机(非振动、非振荡)、履带式推土机、轮胎式装载机、轮胎式挖掘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旋挖钻机、混凝土泵车、沥青混凝土摊铺机、路面铣刨机。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二)申报设备应为国内销售使用的施工设备;

  (三)申报企业应建立施工设备噪声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

  (四)申报设备噪声值优于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

  土方机械申报设备噪声值优于国家标准(《土方机械 噪声限值》GB 16710-2010)要求;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申报设备噪声值优于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噪声测量方法及限值》JB/T 13712-2019)要求;

  电动设备噪声限值要求参照上述标准。

  三、申报说明

  2023年已入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的设备,如申报材料无变化无需重新申报,将直接参与本年度复审;如有变动,则需按要求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按照自愿参与原则,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生产企业可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注册,按要求填报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书(附件),并上传盖章扫描件。

  请于2024年9月6日前将《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书》等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

  五、联系方式

  市经济信息化委节能和综合利用处

  朱 海 23112700 18918883510

  向勇涛 60805052 18918883619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

  盛 涛 23115649 13651917764

  附件: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书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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