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奉贤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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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奉贤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24年奉贤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

2024年3月4日

2024年奉贤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奉贤民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奋力走好“奉贤美、奉贤强”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为主线,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努力绘就奉贤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画卷。

  一、以精准规范为重点,不断夯实基本民生底线

  坚持分层分类、精准规范,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和水平,夯实民生兜底保障基础。

  (一)深化“政策找人”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新版《上海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上海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等相关政策,准确反映困难群众实际生活状态。加强社区救助顾问工作指导和政策培训,选树“金牌顾问”,推进社区救助顾问站点实体化、项目化、品牌化建设,指导有条件的街镇组建“顾问工作室”,深化“六百工程”精准服务品牌。按照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扎实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落实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加强急难愁盼救助帮扶,加大困难人员帮扶力度。

  (二)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

  根据市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内容指标要求,做好全区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工作,配合做好社会救助家庭百户调查、低保低收入家庭跟踪调研等工作。深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提高核对质量和核对效率,按照市进度推进跨省核对合作。依托社会救助联席办,以民政救助数据为基础,汇集各部门数据信息,加强部门间数据比对,规范救助帮困资金使用,每季度开展“全流程监督”,检视各类社会救助项目执行过程、工作流程、资金发放等情况,及时反馈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三)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服务创新

  着力关注“沉默的少数”和边缘困难人群,落实市民综合帮扶机制,继续实施“春暖行动”、民生保险、“沪惠保”专项补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传递好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积极稳妥做好各项救助标准的调标工作,并做好与其他标准调整的衔接。根据物价指数变化,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参与救助帮扶,开展好“桥计划”社会救助综合服务项目,结合服务对象需求,竭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专业服务。

  (四)强化各类特殊困难群体保障

  一是加强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保障和关爱。按照《上海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心理健康关爱、成长支持等相关工作,做到“应享尽享”。继续开展“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儿童提供支持服务”项目。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进街镇未保工作站实体化、项目化、品牌化。

  二是大力推进残疾人服务保障。精准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启动困难重度残疾人养护床位建设,扎实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年内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街镇覆盖率达到65%。

  三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继续深化甄别寻亲,做强“贤家有爱”救助服务品牌,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协作,做好极端天气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指导街镇为需要临时救助的对象提供针对性救助服务。

  二、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不断优化基本社会服务

  针对老年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更加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提供高品质的公共服务。

  (一)不折不扣完成民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

  新增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1家、社区长者食堂2个、乡村长者照护之家5个、家门口服务站2个、养老床位430张、为老服务“一键通”用户2200名,改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158张,完成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100户,推广“养老院+互联网医院”3家和智慧养老院1家,培养177名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养老护理员。

  (二)切实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奉贤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启动区福利院改扩建工程,完成青村镇敬老院改扩建和西渡街道敬老院建设,持续探索“椿萱庭”等多样化新型养老模式,满足老年人多元养老需求。落实《上海“颐美乡村”养老服务行动方案(2024—2026年)》,在村级层面推进建设乡村长者照护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更好满足农村养老不离家、不离村的需求。推进长者食堂、老年助餐点等布局更加均衡,进一步提升本区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四堂间”国家标准化创建,树立行业新标杆。

  二是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护理型床位建设,确保床位数量保持在全区总床位的60%。持续推进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单元建设和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做好《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单位设置和服务要求》《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指南》贯标工作,切实推动认知障碍老年人在社区内早发现早干预、在养老机构内得到更加专业的照护。综合采取存量床位提升改造、深化医养结合、开展统筹轮候、组织开放体验活动、加强宣传推广等方式,力争养老床位入住率有明显提高,让老年人及时获得专业照护。强化老年人终身教育,创建全国老年大学标准示范校。

  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政策,开展养老护理员在岗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常规培训,加强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培训,全区护理员持证率达到80%。举办奉贤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积极参加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持续提升养老护理员服务水平。

  四是规范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质量监测,深化养老服务“云监管”,完成养老机构服务数字化监管系统项目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会同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食品、燃气等安全监管,持续推行养老机构消防标准化管理,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措施,切实守牢安全底线。

  (三)进一步提升婚姻服务水平

  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信息核查,确保婚姻登记依法依规。推进婚姻登记场所升级改造,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贤美小驿”特色阵地功能,探索非遗婚俗融合联创,提升婚姻家庭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以“贤城贤美,向爱而行”为主线,抓实“四项举措”、夯实“五个载体”、开展“六大行动”,圆满完成试验区终期验收评估工作。抓好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积极参加2024年市婚姻登记颁证技能大赛。联合相关部门做好非营利性婚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四)深化殡葬服务和改革

  积极启动我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海葬,倡导节地生态葬,在奉浦街道镇级公益性公墓试点降解式安葬,加大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力度。推广殡葬服务进社区试点工作,持续深化“公民身故一件事”。继续开展“贤殡大讲台”和“清明文化进校园”等活动,培养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尚。严密组织清明、冬至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落实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和殡葬代理服务领域联合执法试点工作,建立殡葬服务代理机构等级评定机制,持续规范整治殡葬代理服务行业秩序。加强殡葬行业人才培养。优化区殡仪馆新馆运营工作。

  三、以激发活力为方向,促进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优势作用,进一步动员和汇聚公益慈善力量,更好服务奉贤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一是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坚持双重管理为主、直接登记为辅,健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联合审核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科学衔接的社会组织登记制度。引导和支持在前沿领域、关键领域、重点领域的社会组织登记成立。深化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优化登记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推进艺术类社会组织变更相关工作,试行慈善组织认定。

  二是严格社会组织管理监督。发挥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联席工作机制,完善登记管理机关、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属地政府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体制。重点加强对培训类社会组织监管力度。加大对社会组织换届指导力度,提升内部自治水平。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办法》,强化社会组织行为自律。深化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引导社会组织“应评尽评”,扩大结果应用。

  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推进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建设,探索在重点领域设立社会组织发展基地,提升服务能级和专业化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贤城贤治”社会组织负责人赋能培训。搭建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协商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经济社会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在要素流通、跨界合作、产业融合、集群打造等方面发挥作用。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吸纳就业,参与社区自治共治。

  (二)加强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

  加强社工站标准化建设指导,强化社工站功能性运作,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向群众一线延伸,构建“五社联动”社会服务模式。深化“贤社荟”品牌建设,持续开展“贤城月月有公益”活动,组织优秀公益项目、公益达人等评选,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益事业。持续推进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对口支援、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任务,深化“贤彩荟”—奉贤·大理社会组织东西部合作共建工作。总结西渡街道“家园助力站”国家试点经验做法,指导各街镇结合实际进行应用推广。加强公益基地动态管理与监督,赋能基层社区志愿服务力量,全面激发志愿者活力。

  (三)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大力宣传贯彻新《慈善法》,弘扬慈善正力量,以第二届“上海慈善奖”评选表彰为契机,以“上海慈善周”系列活动为抓手,发挥慈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探索社区慈善实验试点建设,营造浓厚慈善氛围。深化社区慈善超市建设,积极探索“慈善+救助”帮扶项目,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

  四、以多元善治为核心,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

  聚焦村居服务能力提升,持续推进人民城市基层治理创新,共同推进“贤城贤治”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一)持续推进基层减负增能

  持续巩固减负成果,建立长效长治机制,对照正面清单,常态化开展监测监督。建立健全我区规范居村组织事务准入的管理办法,根据市级“一办法两清单”,对下派居村组织的年度工作任务计划和临时性工作任务进行严格准入,坚决把好减负入口关。指导居村明确依法履职事项和依法协助事项,推进“沉浸式”服务2.0,常态化开展进百家门、访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四百”活动。

  (二)持续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

  落实《上海市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居委会组织设置、自治制度、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社区项目管理、多元共治、内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等方面要求,强化我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居村委会因地制宜设立“沉浸式”服务点,做到服务群众零距离。

  (三)持续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依据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办法,加强全周期职业规划,合理调整社区工作者额度。组织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强化社区工作者力量配备。完善我区居村干部队伍培训体系,分层分类开展培训,指导各街镇落实培训全覆盖。深化“贤城贤治·十百千万”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典型选树、“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小巷总理说”经验分享,提高居村干部职业荣誉感。

  (四)持续提升社区治理精细化水平

  完善“贤城贤治·十百千万”主题实践活动社区治理工具包,因地制宜开展一批社区治理项目,推行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加强“两长”队伍建设,变管理“末梢”为治理“前沿”。扩大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效应,形成基层社区协商新局面。强化规则治理,提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美丽约定针对性、有效性。持续深化“阳光村务工程”,推进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着力增强生活驿站服务效能,深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动“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为百姓提供更多便民利民服务。

  (五)持续做好行政区划管理

  落实党委研究决策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工作机制,建立行政区划调整监督评估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区划调整,做实基本管理单元。深化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加强政区地名研究保护。

  五、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持续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奉贤民政发展实践。

  (一)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

  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民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以坚强有力的党建引领保障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加强廉政风险点的分析和排摸,持续开展基层党建监督工作,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以局属基层党支部换届为契机,以深化“两个全面”“四强”党支部建设活动为载体,不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守正创新。

  (二)抓好民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人才支撑。持续加强“美丽民政人”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民政“孺子牛”精神,全面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堪当民政事业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加强年轻干部交流锻炼和教育引导,组织开展年轻干部月月培训班,加速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成才成长。

  (三)统筹民政事业发展与安全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意识,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突出民政服务机构重点,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切实消除存在隐患,保障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建立律师、人民调解员参与信访工作机制。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提升民政网络安全防范能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四)提升民政综合能力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数据整合、场景应用为重点,全方位推进民政数字化转型。依托“一网通办”,推进“免申即享”和“一件事”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加强财务管理,充分发挥民政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福利彩票稳健扩大销售,筹集更多福彩公益金,助推民政事业发展。优化民政宣传工作,讲好民政故事。发挥上海孝亲文化展示馆作用,弘扬传承民政红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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