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年内全面遏制中心城区乱设摊 200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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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5月17日下午宣布,上海将用三年时间,全面遏制中心城区乱设摊和跨门营业现象。

  焦扬说,市政府常务会议最近讨论通过了《中心城区综合整治乱设摊工作实施方案》。首先要实施区域化差别管理。对于严重妨碍市容环境、影响交通安全、侵害人民身体健康的乱设摊,坚决打击取缔,主要是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如夜排挡、小型饮食摊等)、跨门营业、流动设摊和不良风俗设摊(如算命占卦、耍猴等)。

  对于其他类型的临时设摊,如蔬菜水果、小型修理、小百货等摊点,根据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市民需求等实际情况,划分为严禁、严控、控制三种区域,实行差别化管理,以控制区域为主进行适度疏导。1、严禁区域。包括人民广场等9个重点地区和延安路、淮海路等79条交通主干道路。禁止任何形式的乱设摊行为。2、严控区域。包括22个街道(镇)。禁止设置临时摊贩集中点。对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小型修理摊酌情疏导,规定设置位置,但不得占用道路或人行道。3、控制区域。指严禁、严控区域外的中心城区其它区域。对于市民日常生活确实需要,且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尚未落地,拟在严格程序和规范的前提下,设置临时性集中疏导点,以入室入场为主,引导摊贩入点经营,一般不得占用道路或人行道。

  焦扬说,上海将用三年时间(2006一2008年),全面遏制中心城区乱设摊、跨门营业现象,主要道路、重点地区无乱设摊、无跨门营业现象。2006年,中心城区的严禁区域做到基本消除乱设摊、跨门营业;2007年,中心城区的严控区域做到基本无乱设摊、无跨门营业;2008年,严禁、严控区域整治乱设摊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中心城区乱设摊、跨门营业得到全面有效整治。

  据介绍,上海乱设摊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量大面广。据不完全统计,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内)有各类乱设摊点3万多个,占路面积近8万平方米,其中20%分布在主要道路。二是结构复杂。本地居民与外地来沪人员比例约为3:7;设摊目的不一,有“谋生”型,有“发财”型,还有“转租牟利”型。三是动态性强。“游商”约占2/3,其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增加了整治和管理的难度。整治乱设摊涉及的部门也比较多,有规划落实、集市建设、工商管理、物业管理、食品监督、劳动保障、市容管理、城管执行、治安保障等等各方面,还需要发挥各区、街道(镇)的作用。所以我们强调要坚持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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