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闵行区养老机构“消防指导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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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实效,高质量推动本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充分践行双方以服务人民为中心的“两个至上”初心使命,经区民政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共同研究,现决定为本区养老机构聘任“消防指导员”,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指战员共24名,兼任66所养老机构“消防指导员”。

  二、聘任期限

  本次聘任期限为2年,从2023年7月至2025年7月。

  三、工作职责

  1.参加养老机构安全工作会议,协同养老机构研究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协助养老机构依法建立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3.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巡查制度;

  4.及时传达、解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相关通知文件;

  5.指导养老机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

  6.依照规定协助养老机构督促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测,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7.指导养老机构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醒目,并配以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

  8.每年对养老机构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对机构内微型消防站人员开展一次专业培训及考核,确保各岗位人员熟练掌握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自救;

  9.帮助养老机构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协助养老机构将消防安全整体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工作;

  10.协助养老机构编制修订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协调属地消防救援站,每年组织开展演练。

  四、相关要求

  (一)细化责任、层层落实。本区养老机构“消防指导员”由区消防救援支队推荐,经双方共同审定后颁发聘书。各受聘指导员要认真履职,区民政局要主动问效,各养老机构要积极配合,切实整体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

  (二)强化互通,携手同行。聘任双方要加强日常沟通,灵活运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融合敬老爱老活动,积极开展各类参观交流、实地教学、关爱服务等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宜居的生活条件。

  (三)完善机制,夯实基础。各受聘指导员要积极探索符合所在养老机构本身特点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机制,协助机构逐步消除突出火灾风险隐患,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养老机构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和人员疏散自救能力。

  闵行区民政局

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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