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静安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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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静安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静人社〔2023〕65号

区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行业企业劳动者技能素质,加大静安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力度,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本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23〕280号),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开展2023年静安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以企业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为载体,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带动作用,培养更多高素质

  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为静安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激励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二、组织机构

  2023 年静安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由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静安区就业促进中心组成(详见附件1)。区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统筹规划、综合管理以及竞赛的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负责竞赛的方案编制、组织协调工作, 竞赛办公室设在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三、竞赛项目和形式

  (一)竞赛项目:形象设计师(三级)、电子商务师(三级)、物业管理员(三级)、商品营业员(三级)、中式烹调师(三级)、西式烹调师(三级)、西式面点师(三级)、中式面点师(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育婴员(三级)、养老护理员(三级)、西式面点师(四级)、中式面点师(四级)、铣工(数控铣床)(四级)。

  (二)竞赛形式:采用参赛成绩取证方式,通过相应等级技能评价方式进行选拔,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可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

  四、竞赛组织

  参加正式比赛项目的选手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报名参赛。

  各承办单位按附件中经备案通过的项目组织竞赛,参赛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通过相应等级技能评价方式进行选拔,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可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

  竞赛排名成绩按理论知识成绩及操作技能成绩总分计算确定。

  五、竞赛表彰

  对于实际参赛人数符合要求的正式比赛项目,成绩优秀且满足下列条件的选手,可由主办单位申请晋升等级:

  对应高级工(三级)正式比赛项目,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可晋升技师(二级),其中已具有技师(二级)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对应中级工(四级)正式比赛项目,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三级)。原则上在校学生最高晋升等级为高级工(三级)。

  晋升后的职业技能等级不超过竞赛前所持职业技能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晋升等级不超过本市本职业现行技能等级认定范围。

  六、竞赛安排

  (一)竞赛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

  (二)报名地点: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静安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名单

  2.2023年静安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一览表

  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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