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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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现将《青浦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青浦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本市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卫人口〔2023〕2号)文件精神,现就本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履行卫生健康工作职责,尽最大努力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健康需求,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强化各街镇计生工作部门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联动,扩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签约覆盖面,在切实尊重特殊家庭成员个人意愿的前提下,实现愿签尽签。通过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团队协作,促进特殊家庭成员享受健康管理服务的个性化、常态化,促进家

  庭医生提供优质服务的制度化、标准化,提高各级医疗机构落实优先便利医疗服务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从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医疗帮扶、心理健康等多方面为特殊家庭成员解决日常健康问题和保健需求,提升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优先落实签约服务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优先签约、优化服务。各街镇计生工作部门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特殊家庭成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联动机制,每自然季度的第一个月将上一季度新增的特殊家庭成员名单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家庭医生共同开展政策宣传与引导,主动帮助有签约意愿的特殊家庭成员落实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

  2.加强健康管理服务

  (1)优化日常管理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开展主动健康指导,根据特殊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开展有针对性、防治结合、持续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应为签约特殊家庭成员建立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补充相关信息,通过面对面、电话、社交软件、互联网平台等多种形式主动联系签约特殊家庭成员的频次不低于每季度一次。

  (2)定期提供一对一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定期公布全科门诊排班信息,方便有需求的特殊家庭成员就近获得一对一、面对面的健康指导服务。进一步明确特殊家庭成员与家庭医生的签约关系,确保联系、沟通途径顺畅。对行动不便、确有特殊需要的签约对象,经街镇计生工作部门确认后酌情提供上门访视等服务。各街镇计生工作部门应在特殊家庭成员体检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家庭医生通过坐诊、上门、电话或微信等方式,在一个月内完成签约特殊家庭成员的体检报告解读,开展针对性的健康知识宣教、用药、复诊等专业指导。

  (3)开展心理健康指导服务。充分依托和利用现有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第三方心理健康专业服务机构等资源,根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的特点和不同情况,以需求为导向,提供分类别、综合性、多样化和专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评估结果,建立档案、持续跟进;区精神卫生中心要提供个案的心理疏导和追踪服务。

 (二)提供优先便利的医疗服务

  1.设置醒目提示标志。各级医疗机构要在挂号窗口等适当位置设置“计生特扶对象优先”的提示标志,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宣传培训,准确掌握有关特殊家庭成员的就医便利服务政策。

  2.落实优先便利服务。特殊家庭成员在本市各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时,凭《就医便利卡》或电子证照,享受优先挂号、就诊、转诊、化验、检查、取药、收费等优先便利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安排医务社工、志愿者等人员,为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就医引导、陪诊等服务。

  3.提供就诊转诊优质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完善家庭医生门诊预约服务制度,签约特殊家庭成员在约定时间段至签约家庭医生处就诊,可享受优先就诊、优先转诊等服务。对慢性病患者开具处方时首选基本药物,按规范开具长期处方、延伸处方;需要转诊的签约特殊家庭成员,可优先获得签约转诊医院专家号、优先挂号、预留床位等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开辟绿色转诊通道。

  4.提供规定项目免费体检。各街镇计生工作部门应根据区卫生健康委安排,每年集中组织年满60周岁、持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的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开展一次规定项目的免费体检,同时根据自愿原则,由第三方心理健康专业机构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与咨询干预服务。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特殊家庭成员的医疗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协调和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明确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形成长效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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