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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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金市监办〔2022〕11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工业区党委(党工委)和管委会,区委、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

现将《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7日

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

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细胞,是推动金山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区2022年经济工作会议暨投资促进大会任务部署,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区市场监管局以建立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准营规则、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主线,以推动区域市场主体数量质量“双提升”为目标,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举措》,结合金山具体实际,提出以下11条政策举措。

一、主体登记“便捷办”

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促进“一站式”服务体系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提供简易登记事项现场领照服务;实现企业从开业、变更到注销全生命周期全程网办;完善“跨省通办”专窗建设,企业注册做到不见面审批。

二、行政许可“跨前办”

推进“无前台帮办服务区”建设,为办事群众提供现场帮办、导办服务;发挥“小红鑫”提前服务工作室作用,为市场主体定制个性化提前服务指导,由专人跟踪服务、高效办理,确保在申请人所需时间内办理出许可证。

三、个体注册“集中办”

探索实施以从事居民生活服务业为主的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模式,支持街镇(工业区)提供场所作为登记疏导点,安排专人服务管理,多维度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四、食品生产“承诺办”

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改革,实施5大类9个品种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对符合要求的食品企业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五、部分事项“当场办”

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备案事项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当场准予备案。开通“CCC”免办(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提前服务通道,不断提升“CCC”免办服务质量,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

六、特种设备“线上办”

在电梯定期检验环节试点“数据多跑路,客户不跑路”,推行线上报检、缴费、下载电子检验报告,逐步打通其他类特种设备线上办理渠道。

七、企业年报“智能办”

将市场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认缴、股东等政府部门共享的公共信息自动导入年报系统,实现一次申报、部门数据共享,避免企业多头填报,提高企业年报便利化水平。

八、知识产权“高效办”

发挥牵头作用,持续加大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力度;主动服务企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指导企业建立商业秘密内部保护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优化区级知识产权政策,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转让机制,支持企业盘活知识产权资源,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深化知识产权指导站建设,实现各街镇(工业区)全覆盖。

九、质量帮扶“精准办”

推进“一站式”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建设,面向市场主体提供质量问诊、技术帮扶等综合服务;开展“点菜式”质量公益培训,深化首席质量官人才培养,全面支持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阶梯式”质量品牌孵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评各级政府质量奖,鼓励企业参与“上海品牌”认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质量竞争力的“隐形冠军”。

十、监管执法“柔性办”

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制定实施市场轻微违法行为清单3.0版;制定实施《上海市金山区互联网广告合规指引》《上海市金山区食用农产品经营合规指引》,以预防式监管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牟利性打假举报行为“简案快办”制度,减少企业诉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治理牟利性打假举报行为。

十一、宣传服务“定向办”

组建市场监管政策宣讲、咨询服务、“上门体检”团,对全区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对新设实体型企业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上门体检”,强化行政指导的规范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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